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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住建部发文:在建工程可更换项目负责人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3日 点击率:

 

  9月7日,住建部发文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解释的复函,明确回复: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经发包方同意,应当予以认可。企业未在5个工作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的,应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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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工程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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